采购——遂川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边坡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人:遂川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遂川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由吉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吉市发改交能字【2019】6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遂川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吉安市遂川县雩田镇木牛洲。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厂区用地总面积为93.21亩,建设规模为600t/d,配置2台300t/d炉排炉式垃圾焚烧炉和1台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烟气净化系统采用带SNCR的“机械旋转喷雾干燥吸收塔+干粉喷射+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器”工艺,设备运行时间不少于8000h/a。
(3)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土石方、边坡工程、排洪沟工程及图纸答疑相关内容。
(4)计划工期:6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乙级及乙级以上承包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有一个已完工的类似项目业绩。
3.2投标人具备近三年至少一个造价在500万以上规模边坡治理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完工证明复印件等其他证明文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 2020年5月21日(不少于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每日上午09时至 12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报名。 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拟派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即日起至 2020年5月21日获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含电子版图纸),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717999428
邮 箱:ztbcg7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