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顺祥礼品工作人员调查说长期以来,市场上一直有“五星”和“飞天”两种商标的茅台酒同时销售,一些不了解情况的消费者以为“飞天”商标的茅 台酒要好于“五星”,其实这是误会滴。其实,使用“五星”商标和使用“飞天”商标的茅台酒,酒质上没有任何差别。
在包装车间,经常是将同一批次的酒统一勾兑好之后,上午包装“五星”,下午接着包装“飞天”,或者在同一时间,这个 班组包装“五星”,下个班组包装“飞天”,因此两种商标的茅台酒只不过是包装各异而已。
那么,为什么会有这两个商标同时存在呢。那是在特定历史背景下形成的。建国初期,地方的茅台酒厂成立后, 初注册商标为“贵州茅苔”,商标上端正中为工农携手图案,左右两边有波浪形线条,其下有“贵州茅苔酒”五个红色大 字和“地方茅台酒厂出品”十个白色小字,1956年3月,“苔”字被恢复为“台”字。
1953年,茅台酒开始向国外销售, 商标图案也改由金色麦穗和红色五星组成。麦穗在外,五星居中,注册商标 为“车轮”牌,即“五星”商标的前身,寓意茅台酒是新工农联盟的结晶。但在当时历史条件下,这一商标图案被 国外一些势力视为“商标”,因而受到一些不应有的歧视。
为有利于外销,经原轻工部批准,茅台酒外销商标于1958年改为“飞天”牌,图案借用在社会影响很大的敦 煌“飞天”形象,为两个飘飞云天的仙女合捧一盏金杯,寓意茅台酒是外谊的使者,并一直沿用至今。
据悉,目前市场上销售的茅台酒之所以同时还有“五星”和“飞天”两种商标,除了考虑消费者的习惯和心理外,还有一个 原因就是茅台酒厂当初借用的“飞天”这一形象,现仍需付一定费用,而“五星”商标则没有这一问题。